
6月1日参加Firingsquad组织的“中国数字娱乐未来发展与盈利趋势”高峰论坛演讲的相片
2007年5月的最后一天,有幸能得到龙霖资本及Firingsquad的董事长吴文建先生及Firingsquad的全球总裁(President)Dan turner先生登门拜访,在骏网的休息室就游戏、游戏社区、用户价值挖掘、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及盈利模式进行了探讨,很高兴能了解到国外的互联网发展形势,在盈利模式上,基本可以存在以下集中模式:
一、服务收费
互联网企业通过为用户提供的特定服务,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比如:特别的资讯、图片以及基于互联网的某种服务。
二、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从第一代的互联网电子商务模式到现在已经有了较长的发展时间,国内从事电子商务的公司已有N多,线上销售的产品也五花八门,从电话卡到内衣,甚至连战斗机都有卖的,通过时间及用户的消费习惯来说,便于通过互联网流通的产品更容易被用户接受及得到有效的发展,如:数字点卡等
三、广告及数据挖掘带来的附加利润
广告收入基本上是目前大部分互联网企业的主要收益来源,包括通过内容来吸引更多的用户及流量,通过页面及内容上切入广告来收取广告商的费用,以后的延伸趋势将逐步提升到群体的细分及精准营销。数据挖掘所带来的附件利润?这点指的是通过对自身用户群体的价值观、消费习惯等进行有效的收集整理,并在此基础上提供非目前自身提供服务的产品及服务,获得额外的价值和利润空间